藍營痛批中央卸責釀災 六大疑點直指行政院失能 要求檢調勿選擇性辦案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6-1-27 22:43 編輯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1-27(週二)22:33 記者 邱水文、陳和興 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引發重大洪災,造成19人罹難、5人失蹤,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花蓮地檢署日前搜索光復鄉公所,並以涉嫌廢弛職務、偽造文書等罪名,聲押光復鄉長林清水獲准。 根據媒體披露,檢方偵辦方向甚至…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6-1-27 22:43 編輯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1-27(週二)22:33
記者 邱水文、陳和興 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引發重大洪災,造成19人罹難、5人失蹤,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花蓮地檢署日前搜索光復鄉公所,並以涉嫌廢弛職務、偽造文書等罪名,聲押光復鄉長林清水獲准。
根據媒體披露,檢方偵辦方向甚至可能上溯至花蓮縣長徐榛蔚。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中央政府防災失能,痛批民進黨政府試圖將責任全數推給地方,並提出「六問」,要求檢調單位必須一併偵辦中央官員,勿淪為政治清算工具。
國民黨團指出,馬太鞍溪災害過程中,中央政府掌握風險卻屢屢誤判,防洪、疏散與警示系統全面失靈,卻在災後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甚至動用司法手段對在野縣市首長下手,令人無法接受。
他質疑,若檢調真要究責,為何不一併調查在防災決策中握有實權的中央部會?包括內政部、農業部及行政院相關官員,是否同樣涉及廢弛職務,檢調是否敢辦?
羅智強進一步提出「六大關鍵疑問」:第一,涉及高達8600人的撤離與避難計畫,是否本應由行政院主責規劃?第二,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在一天之內撤離近萬人?第三,中央風險評估失準、防洪疏濬長期怠惰,卻反將責任推給地方,是否合理?第四,農業部未發布承諾中的海嘯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反而建議民眾「垂直避難」,是否屬重大決策錯誤?第五,防災指揮體系支離破碎,出事就由地方政府承擔,是否中央卸責?第六,馬太鞍溪屬中央管轄河川,水利署長達9年未進行有效疏濬,是否同樣構成廢弛職務?
羅智強指出,依《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重大災害發生時,中央政府在疏散撤離中具有關鍵角色;而農業部訂定的「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亦明文要求,多個中央部會必須共同輔導地方政府完成疏散路線與避難規劃。
他指出,中央政府原先於9月21日評估僅需撤離690人,隔日卻突然將撤離人數提高至8600人,短短一天內暴增十倍,卻未同步提供人力、車輛與國軍支援。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團隊過去進行類似評估,尚需一週時間才能完成規劃,顯示中央要求地方一日內完成撤離,完全脫離現實。
羅智強也回顧中央部會多次錯誤判斷風險。
去年7月與8月,颱風造成堰塞湖形成後,國民黨團即在立院要求中央提出完整減災方案,但農業部卻屢稱「無立即潰堤危險」。
直到災害發生前夕,中央仍低估風險,甚至修正評估、下修撤離戶數,結果與實際災情完全背離。
他質疑,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各部會早在災前數月即掌握高風險資訊,卻未強化堤防、未進行疏濬,馬太鞍溪最大崩塌深度甚至接近百公尺,但只要超過10公尺即屬「大規模崩塌」。
中央多年未作為,是否同樣構成刑法所稱的廢弛職務,檢調是否敢查?
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表示,光復鄉的悲劇並非地方政府失職,而是中央防災體系全面失能。
撤離計畫依法應由中央提供風險模型與規劃,卻在災後才派人進駐、補做演練,形同「天災後才來補考」。
當撤離人數暴增十倍,這是中央評估失準,不是地方撤離不力。
林沛祥指出,海嘯警報未發布、錯誤的垂直避難訊息,皆屬中央決策,地方政府既無權發布,也無法更正,卻在事後被指責執行不力,對基層公務員與罹難者家屬都是二次傷害。
藍委翁曉玲則從法律層面指出,《刑法》所稱「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須具備故意要件,質疑地方政府是否有任何動機故意讓災害發生。
相反地,真正掌握決策權、預警權與工程權限的中央部會,是否存在怠惰與疏失,才是檢調應全面釐清的重點。
國民黨團強調,檢調辦案應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不能只針對在野縣市首長,卻對中央官員視而不見。
馬太鞍溪災害的責任歸屬,社會自有公評,中央政府若一再卸責、甩鍋地方,不僅無法還原真相,更將讓下一次災害的悲劇再次重演。
(責任主編/陳 首)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1-27(週二)22:33
記者 邱水文、陳和興 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引發重大洪災,造成19人罹難、5人失蹤,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花蓮地檢署日前搜索光復鄉公所,並以涉嫌廢弛職務、偽造文書等罪名,聲押光復鄉長林清水獲准。
根據媒體披露,檢方偵辦方向甚至可能上溯至花蓮縣長徐榛蔚。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中央政府防災失能,痛批民進黨政府試圖將責任全數推給地方,並提出「六問」,要求檢調單位必須一併偵辦中央官員,勿淪為政治清算工具。
國民黨團指出,馬太鞍溪災害過程中,中央政府掌握風險卻屢屢誤判,防洪、疏散與警示系統全面失靈,卻在災後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甚至動用司法手段對在野縣市首長下手,令人無法接受。

他質疑,若檢調真要究責,為何不一併調查在防災決策中握有實權的中央部會?包括內政部、農業部及行政院相關官員,是否同樣涉及廢弛職務,檢調是否敢辦?
羅智強進一步提出「六大關鍵疑問」:第一,涉及高達8600人的撤離與避難計畫,是否本應由行政院主責規劃?第二,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在一天之內撤離近萬人?第三,中央風險評估失準、防洪疏濬長期怠惰,卻反將責任推給地方,是否合理?第四,農業部未發布承諾中的海嘯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反而建議民眾「垂直避難」,是否屬重大決策錯誤?第五,防災指揮體系支離破碎,出事就由地方政府承擔,是否中央卸責?第六,馬太鞍溪屬中央管轄河川,水利署長達9年未進行有效疏濬,是否同樣構成廢弛職務?
羅智強指出,依《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重大災害發生時,中央政府在疏散撤離中具有關鍵角色;而農業部訂定的「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亦明文要求,多個中央部會必須共同輔導地方政府完成疏散路線與避難規劃。

他指出,中央政府原先於9月21日評估僅需撤離690人,隔日卻突然將撤離人數提高至8600人,短短一天內暴增十倍,卻未同步提供人力、車輛與國軍支援。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團隊過去進行類似評估,尚需一週時間才能完成規劃,顯示中央要求地方一日內完成撤離,完全脫離現實。
羅智強也回顧中央部會多次錯誤判斷風險。
去年7月與8月,颱風造成堰塞湖形成後,國民黨團即在立院要求中央提出完整減災方案,但農業部卻屢稱「無立即潰堤危險」。
直到災害發生前夕,中央仍低估風險,甚至修正評估、下修撤離戶數,結果與實際災情完全背離。
他質疑,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各部會早在災前數月即掌握高風險資訊,卻未強化堤防、未進行疏濬,馬太鞍溪最大崩塌深度甚至接近百公尺,但只要超過10公尺即屬「大規模崩塌」。
中央多年未作為,是否同樣構成刑法所稱的廢弛職務,檢調是否敢查?
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表示,光復鄉的悲劇並非地方政府失職,而是中央防災體系全面失能。
撤離計畫依法應由中央提供風險模型與規劃,卻在災後才派人進駐、補做演練,形同「天災後才來補考」。
當撤離人數暴增十倍,這是中央評估失準,不是地方撤離不力。
林沛祥指出,海嘯警報未發布、錯誤的垂直避難訊息,皆屬中央決策,地方政府既無權發布,也無法更正,卻在事後被指責執行不力,對基層公務員與罹難者家屬都是二次傷害。
藍委翁曉玲則從法律層面指出,《刑法》所稱「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須具備故意要件,質疑地方政府是否有任何動機故意讓災害發生。
相反地,真正掌握決策權、預警權與工程權限的中央部會,是否存在怠惰與疏失,才是檢調應全面釐清的重點。
國民黨團強調,檢調辦案應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不能只針對在野縣市首長,卻對中央官員視而不見。
馬太鞍溪災害的責任歸屬,社會自有公評,中央政府若一再卸責、甩鍋地方,不僅無法還原真相,更將讓下一次災害的悲劇再次重演。
(責任主編/陳 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