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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力推《虛擬資產服務法》四大亮點 打造安全創新並進的數位金融環境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6-04(週四)15:05 記者 陳仁忠 報導 立法院3日審查《虛擬資產服務法》,在朝野立委共同支持下順利通過多項重要條文,為台灣虛擬資產監理制度建立重要法制基礎。 立法委員 葛如鈞 表示,虛擬資產已逐漸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一環,政府必須透過完善法制兼顧創新發展與風險管理,讓產業有明確發展方向,也讓投資民眾享有更完整的保障。 葛如…
發布:2026/06/04 07:09 作者:Chenshou 瀏覽:292 即時人氣: 18,764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6-04(週四)15:05
記者 陳仁忠 報導
立法院3日審查《虛擬資產服務法》,在朝野立委共同支持下順利通過多項重要條文,為台灣虛擬資產監理制度建立重要法制基礎。
立法委員 葛如鈞 表示,虛擬資產已逐漸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一環,政府必須透過完善法制兼顧創新發展與風險管理,讓產業有明確發展方向,也讓投資民眾享有更完整的保障。
葛如鈞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歷經各界討論與跨黨派協商,最終在理性務實的基礎上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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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感謝召委 李彥秀 主持審查,以及 賴士葆、劉書彬、李坤城 等跨黨派委員共同支持,使法案順利完成委員會審查程序。
針對法案內容,葛如鈞提出四項重要制度亮點。首先,在第六條部分,法案將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交換、不同虛擬資產間交易、資產移轉、保管、承銷及借貸等服務全面納入管理範圍,並授權主管機關因應市場變化適時調整規範。
葛如鈞進一步要求主管機關於法案施行一年內完成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管理辦法草案,並定期檢視市場發展狀況,逐步將永續合約、跟單交易、代操及期權等新興服務納入監理架構。
其次,在第二十條規定方面,法案授權虛擬資產服務商對疑似涉及詐欺、洗錢或其他異常交易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包括暫停交易等處置。
葛如鈞強調,雖然打擊犯罪與洗錢至關重要,但人民財產權同樣受到憲法保障,因此未來主管機關應明確訂定執行標準、處理程序、申訴與救濟機制,避免權益受損。
第三項亮點則是第二十五條規範。
未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提供服務前,必須先取得主管機關核備,以提升市場透明度與交易安全。
不過葛如鈞也指出,審查制度應具備明確時程,因此建議在相關子法中訂定審查期限,以十五日為原則,避免合法業者因行政程序延宕而影響營運。
此外,第四十三條則聚焦金融科技長遠發展。葛如鈞建議主管機關研議成立「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基金」,用於支持數位金融韌性建設、金融科技研發、專業人才培育以及產業教育推廣。
他認為,虛擬資產監理不應僅停留在風險控管與處罰層面,更應透過資源投入,協助台灣在全球金融科技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葛如鈞表示,自己長期關注數位治理與金融科技發展,希望透過《虛擬資產服務法》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制度環境,讓民眾清楚了解合法經營標準與權益保障機制,也讓產業能在穩健監理下持續創新發展。
他強調,《虛擬資產服務法》作為中華民國首部專責規範虛擬資產的法律,不僅象徵台灣正式邁入數位金融法治新時代,更為未來發展數位經濟奠定基礎。
隨著法案順利完成委員會審查,未來若能持續強化監理透明度與產業競爭力,台灣有機會憑藉創新能量與制度優勢,在亞太金融市場中脫穎而出,朝向世界級數位金融中心目標邁進。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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