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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訴訟改革應兼顧公平 立委籲刪連續罰鍰、強化稅審官獨立性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7-02(週四)21:48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立法院今日審查《稅務訴訟審判法》草案,針對長期備受外界關注的「萬年稅單」問題推動制度改革。 對此,立法委員吳宗憲表示,改革方向值得肯定,但法案部分條文仍存在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的疑慮,呼籲朝野在修法過程中應兼顧公平審判原則,避免保障納稅人的法律反而成為限制人民權利的工具。 立委吳宗憲指…
發布:2026/07/02 13:50 作者:Chenshou 瀏覽:53 即時人氣: 7,250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7-02(週四)21:48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立法院今日審查《稅務訴訟審判法》草案,針對長期備受外界關注的「萬年稅單」問題推動制度改革。
對此,立法委員吳宗憲表示,改革方向值得肯定,但法案部分條文仍存在侵害人民訴訟權益的疑慮,呼籲朝野在修法過程中應兼顧公平審判原則,避免保障納稅人的法律反而成為限制人民權利的工具。

立委吳宗憲指出,草案要求未來稅務訴訟原則上須由律師代理,目的是提升案件專業性,但條文同時規定,若法院通知當事人本人到庭而未出席,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連續處罰,引發比例原則及程序正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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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宗憲表示,在國稅局行政調查階段,民眾未到場配合調查最高僅處3,000元罰鍰;然而,當人民因不服課稅而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司法救濟後,未到庭的處罰卻提高至3萬元,甚至可以連續裁罰,兩者差距高達十倍,令人難以接受。

立委吳宗憲認為,既然當事人已依法委任律師代理訴訟,法院若仍以高額且可反覆裁罰的方式要求本人到庭,恐怕已超出合理範圍。
人民是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的原告,而非違法逃避責任的對象,法院不應以懲罰方式迫使人民到庭。

此外,草案規劃設置「稅務審查官」協助法官審理專業稅務案件,立委也對其獨立性提出質疑。依目前規劃,稅務審查官多由國稅局借調,未來任期結束後仍將返回原服務機關接受考績及升遷考核。

立委吳宗憲表示,若人民提起行政訴訟挑戰國稅局的課稅處分,協助法官審理案件的人員卻來自國稅局,且仍受原機關人事考核影響,容易讓外界質疑其是否具備足夠的中立性,恐影響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賴。

針對相關爭議,立委提出三項修法建議,包括刪除當事人未親自到庭的罰鍰及連續處罰規定;建立稅務審查官獨立考評制度,避免受原機關考核影響;以及要求稅務審查官提出的意見報告應完整公開,讓雙方律師均能閱覽並充分辯論,以確保程序公開透明及當事人的防禦權。

立委吳宗憲強調,《稅務訴訟審判法》改革目的是解決長年困擾人民的稅務爭議,提升司法救濟效能,但任何制度設計都必須以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公平審判為核心,唯有兼顧程序正義與司法公信力,才能真正建立讓納稅人信任的稅務救濟制度。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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