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網 ← 返回首頁
綜合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三年審理636件 各界籲擴大適用範圍、研議參與二三審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6-8-28 23:38 編輯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8-28(週五)23:28 記者 邱水文、陳忠凱 報導 為檢視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成效及實務運作問題,臺灣國民法官協會25日在立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制度的發展與精進座談會」,邀集立法院、司法院、學術界、司法實務界及民間團體代表等20餘人與會,針對制度適用範圍…
發布:2026/08/28 15:32 作者:Chenshou 瀏覽:16 即時人氣: 6,851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6-8-28 23:38 編輯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8-28(週五)23:28
記者 邱水文、陳忠凱 報導
為檢視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成效及實務運作問題,臺灣國民法官協會25日在立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制度的發展與精進座談會」,邀集立法院、司法院、學術界、司法實務界及民間團體代表等20餘人與會,針對制度適用範圍、審級設計、審判程序、國民法官權益保障及未來改革方向深入交換意見,並提出多項具體建言。
與會者包括立法委員羅明才辦公室主任劉時郡、司法院專門委員康進忠、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研究員濮家和,以及臺灣國民法官協會理監事、專家學者等人。

1000011282.jpg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理事長袁天明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我國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透過人民實際參與重大刑事案件審判,不僅能拉近司法與社會的距離,也有助於增進民眾對司法制度的理解與信任。
不過,制度推動過程仍有持續檢討及精進的空間,未來應在「人民參與、專業審判及司法效率」三者之間取得平衡,讓國民法官制度真正落實司法民主的價值。
針對制度適用範圍,與會者指出,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初期,主要適用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等重大刑事案件;自民國115年起,已擴大至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但整體涵蓋的犯罪類型仍然有限。

1000011284.jpg

廣告
招募討論區版主
專家建議,未來可依制度運作成熟程度逐步擴大適用範圍,並評估將重大貪瀆、重大金融犯罪及重大公共安全案件納入,讓人民參與司法的層面更加完整。
在審級制度方面,目前國民法官主要參與第一審,第二審仍由專業法官負責審理。與會者認為,此一設計可能造成一、二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上的落差,進而削弱人民參與司法的制度意義,因此建議深入檢討審級制度,研議讓國民法官參與精神延續至案件最終判決。

1000011281.jpg

與會者也指出,目前實際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的案件比例仍然偏低,建議在兼顧審判品質及行政資源的前提下,適度提高案件數量與比例,使制度功能獲得更充分發揮。
司法院專門委員康進忠回應相關提問時表示,國民法官現階段參與審判的案件,主要以故意殺人及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為主。
統計自制度施行起至民國114年底,三年間共有636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自民國115年起,適用範圍已擴大至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1000011285.jpg

康進忠指出,在636件案件中,僅有一件於第二審遭撤銷,撤銷理由是法律適用錯誤,但二審重新審理後所作出的量刑,仍與國民法官參與的一審判決相同。
至於國民法官目前僅參與第一審的問題,司法院未來將研議國民法官參與第二審及第三審的可行性,並評估將重大貪汙犯罪、金融犯罪及公共安全犯罪等案件納入適用範圍。
除制度設計外,律師參與意願、國民法官心理負擔,以及工作與家庭壓力,也成為座談會討論焦點。
與會者表示,國民法官案件通常需要律師投入較多的庭前準備與開庭時間,相關單位應研議提高參與誘因,鼓勵更多律師投入國民法官案件,以維護被告及訴訟當事人的權益。

1000011283.jpg

此外,國民法官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時,可能需要面對血腥證據、被害人家屬陳述及沉重案情,容易承受高度心理壓力。
與會者建議,應建立完整的心理諮商、關懷服務及審理後追蹤機制,避免參與審判對國民法官造成長期心理影響。
針對多日開庭可能衍生的工作、收入及家庭照顧負擔,與會者建議增加日費、交通費及照護補助,並建立僱主友善配套與勞動保障措施,讓受選任民眾不致因履行國民法官職責而承受過度的經濟及生活壓力。
在審判程序方面,與會者建議持續推動「白話化審判」,要求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以一般民眾能夠理解的語言說明法律概念、證據內容及爭議重點,降低人民理解法律及參與審判的門檻。
對於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與會者認為,應加強事前宣導與基礎教育,讓候選國民法官清楚了解自身權利、義務及審判流程,同時簡化選任程序、提升行政效率,減少民眾候選及參與期間的時間負擔。
在評議獨立性方面,專家指出,國民法官可能因專業法官具有法律專業及司法地位,而在討論過程中產生依附心理。
未來應強化職業法官主持評議的溝通技巧,建立平等表達、充分討論及相互尊重的評議文化,確保每一位國民法官都能依據證據與個人判斷獨立表達意見。
國民法官的個人安全與隱私保障同樣受到重視。與會者建議,應進一步強化個人資料保護、身分保密及安全維護措施,降低國民法官因參與重大刑案而遭受騷擾、報復或不當接觸的風險,使其能夠安心履行司法職責。
與會者並強調,社會大眾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認識仍有提升空間,未來應擴大法治教育與公共宣導,製作更多案例教材、影音內容及容易理解的資訊資源,讓民眾在被選任前就具備基本制度認知。
在制度成效評估方面,專家建議建立長期且系統性的評估機制,分別從審判品質、司法效率、人民參與及民眾信任等面向定期檢討,並廣泛蒐集國民法官、職業法官、檢察官、律師及社會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法與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與會者進一步建議,未來應建立司法院、立法院、學術界、司法實務界及民間團體之間的常態交流平台,持續檢討相關法制、教育訓練及配套措施,讓國民法官制度朝向更加公平、透明及完善的方向發展。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表示,國民法官制度的核心價值,在於讓人民走進司法、了解司法並實際參與司法。
制度施行後所累積的經驗,需要透過社會各界持續對話、檢討及修正,才能真正發揮司法民主的價值。
協會指出,此次座談會匯集立法、司法、學術、實務及民間各界意見,提出擴大適用案件、檢討審級制度、完善心理支持與補助措施、推動審判白話化及強化安全保障等改革方向,期盼透過制度持續精進,使國民法官制度更加成熟,進一步建立人民信賴與認同的司法體系。
(責任主編/陳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