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黨赴北檢控告部會高層 涉花蓮潰堤案失職與間接殺人
htv華天新聞網 2025-09-26(週五)17:15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司法改革黨於114年9月26日下午3時,由黨主席張靜律師率領黨員、黨友前往台北地檢署,針對日前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所引發的重大災害,正式提出刑事申告。 司法改革黨在申告狀中點名經濟部部長龔明鑫、環境部部長彭啟明、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內政部部長劉世芳,以及其所屬相關單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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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週五)17:15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司法改革黨於114年9月26日下午3時,由黨主席張靜律師率領黨員、黨友前往台北地檢署,針對日前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所引發的重大災害,正式提出刑事申告。
申告內容指出,相關部會及人員未能及時履行職責,致使災害失控,已涉嫌觸犯《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致災罪」,該罪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司法改革黨亦主張,相關失職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間接故意殺人罪」(又稱未必故意、不確定故意),其刑責最高可至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張靜律師強調,馬太鞍溪潰堤不僅是天災,更因行政管理及防救應變不當,演變為人禍。
司法改革黨此舉,旨在督促政府檢討責任,追究失職人員,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類似憾事重演。
(責任主編/陳 首)
2025-09-26(週五)17:15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司法改革黨於114年9月26日下午3時,由黨主席張靜律師率領黨員、黨友前往台北地檢署,針對日前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所引發的重大災害,正式提出刑事申告。

申告內容指出,相關部會及人員未能及時履行職責,致使災害失控,已涉嫌觸犯《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致災罪」,該罪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司法改革黨亦主張,相關失職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間接故意殺人罪」(又稱未必故意、不確定故意),其刑責最高可至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張靜律師強調,馬太鞍溪潰堤不僅是天災,更因行政管理及防救應變不當,演變為人禍。
司法改革黨此舉,旨在督促政府檢討責任,追究失職人員,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類似憾事重演。
(責任主編/陳 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