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質詢師大女足案延燒三大疑點 揭「運科支援計畫」涉強迫未成年受試 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回應全面清查
htv華天新聞網 2025-08-07(週四)21:14 記者 邱水文 報導 立委范雲今(7)日於立院教文委員會,針對師大女足案衍生之運科支援計畫,恐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及強迫未成年選手受試之疑慮提出質詢。 師大女足案延燒至今,除陳忠慶、周台英兩位教授之研究違反學術倫理外,立委范雲發現教育部體育署運發基金補助之運科支援發展計畫,既有研究之實,且長期綁定校隊受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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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週四)21:14
記者 邱水文 報導
立委范雲今(7)日於立院教文委員會,針對師大女足案衍生之運科支援計畫,恐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及強迫未成年選手受試之疑慮提出質詢。
體育署在回應她的公文中,甚至直指認為該類計畫不適用人體研究法規範。
范雲認為,體育署長期放任運科支援計畫不受監督,成為法外之地,要求教育部偕同衛福部全面清查,並建立審核機制。
范雲也呼籲教育部與相關部會研議建立第三方之運動選手受試者保護中心,專責處理選手的受試申訴與保護案件。
並獲得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現場答應處理,於一個月內回覆辦理進度。
范雲指出,師大女足案清查涉及研究案過程,發現陳忠慶和周台英的研究計畫共有來自:國科會計畫、教育部體育署補助之運科支援計畫,及其他自提計畫三部分。
現國科會計畫全面清查體育領域涉及人體研究計畫,體育署卻只清查涉及血液樣本計畫,顯然不夠積極。
范雲續指,7月21日辦公室就曾發函要求體育署,應全面清查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體育署卻以支援服務選手之名,回函逕自認定運科支援計畫不須遵循人體研究法規範,與一般認知研究倫理存有差距,也和法規主管機關衛福部的見解不同。
范雲提到,體育署回函以教育部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說明,將只清查血液相關樣本。
而體育署鄭世忠署長現場回覆有全面清查,更說明回函僅是不理解公文意思而回覆有誤。
范雲回應,請體育署不要玩文字遊戲,公文寫明未清查,體育署現場說詞反覆,令人難以相信。
對於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適用人體研究的疑義,范雲現場舉出計畫說明簡報、計畫申請書內容、計畫申請列表等資料,提到多案計畫寫明是介入研究,又有以實驗分組設計、驗證研究假設的計畫書,顯示運科支援計畫明確屬於人體研究。
范雲更現場詢問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衛福部、主責國家科學研究的國科會,以及高教校長出身的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皆一致表示同意運科支援計畫有人體研究事實,應受人體研究法規範。
范雲認為,體育署認為運科支援計畫不需送IRB/REC倫理審查,恐有包庇疑慮。
范雲指出,以運動科學支援選手表現的計畫已頗有成果,各方單位皆肯認運科計畫的價值,她也認為這是國家重點發展項目,肯定運動科學在競技運動發展上的重要角色,也尊重運科支援計畫的貢獻,但范雲也強調,這絕不代表相關計畫可以不受法規限制、不遵守學術與研究倫理。
范雲拿出計畫申請列表,指出運科支援計畫申請時即綁定受測對象,背後存有指定受試者的權力關係問題,過去是否有存在強迫受試的問題,因為沒有全面清查而尚未釐清。
范雲也提到,還有多案的受測對象涉及國高中、甚至國小選手等未成年人,皆屬人體研究法及倫理審查時特別重視的敏感對象,沒有要求送審,顯然有重大疏失。
范雲更提到,運科支援計畫的審查委員們,曾在2021年及2023年兩度於審查會議提出計畫應送審IRB/REC的提議,2023年審查會議決議甚至提到:為符合趨勢,申請計畫皆需送審一事,需請管理計畫主持人先行與體育署溝通,再慢慢推行。
范雲現場提出疑問,審查委員認為應計畫送審是符合學倫的提議,最終卻因要先跟體育署溝通而緩步推行,導致運科支援計畫一直不受監督,是否是體育署鄭世忠署長帶領的團隊有其他意見?
范雲總結提出三大疑點及訴求,第一,針對教育部體育署補助之運科支援計畫,既有綁定受試者、又有大量未成年參與,要求師大案專案小組應全面清查過往及現在執行運科計畫,是否存在強制受試問題。第二,針對運科支援計畫未來應如何符合法規範,要求教育部主動與衛福部研議,建立審查機制與流程。
第三,鑑於運科支援計畫存在指定受試者情形,可能使選手因存在權控關係,導致權益受損時不敢申訴,范雲要求教育部負起責任,偕同衛福部一同研議評估建立第三方公正之運動選手受試者保護中心,專責處理全台運動選手的受試保護事宜。
對於以上三點要求,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現場答應將會立即處理,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說明辦理進度。
(責任主編/陳 首)
2025-08-07(週四)21:14
記者 邱水文 報導
立委范雲今(7)日於立院教文委員會,針對師大女足案衍生之運科支援計畫,恐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及強迫未成年選手受試之疑慮提出質詢。

體育署在回應她的公文中,甚至直指認為該類計畫不適用人體研究法規範。
范雲認為,體育署長期放任運科支援計畫不受監督,成為法外之地,要求教育部偕同衛福部全面清查,並建立審核機制。
范雲也呼籲教育部與相關部會研議建立第三方之運動選手受試者保護中心,專責處理選手的受試申訴與保護案件。
並獲得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現場答應處理,於一個月內回覆辦理進度。
范雲指出,師大女足案清查涉及研究案過程,發現陳忠慶和周台英的研究計畫共有來自:國科會計畫、教育部體育署補助之運科支援計畫,及其他自提計畫三部分。
現國科會計畫全面清查體育領域涉及人體研究計畫,體育署卻只清查涉及血液樣本計畫,顯然不夠積極。
范雲續指,7月21日辦公室就曾發函要求體育署,應全面清查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體育署卻以支援服務選手之名,回函逕自認定運科支援計畫不須遵循人體研究法規範,與一般認知研究倫理存有差距,也和法規主管機關衛福部的見解不同。
范雲提到,體育署回函以教育部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說明,將只清查血液相關樣本。
而體育署鄭世忠署長現場回覆有全面清查,更說明回函僅是不理解公文意思而回覆有誤。
范雲回應,請體育署不要玩文字遊戲,公文寫明未清查,體育署現場說詞反覆,令人難以相信。
對於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適用人體研究的疑義,范雲現場舉出計畫說明簡報、計畫申請書內容、計畫申請列表等資料,提到多案計畫寫明是介入研究,又有以實驗分組設計、驗證研究假設的計畫書,顯示運科支援計畫明確屬於人體研究。
范雲更現場詢問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衛福部、主責國家科學研究的國科會,以及高教校長出身的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皆一致表示同意運科支援計畫有人體研究事實,應受人體研究法規範。
范雲認為,體育署認為運科支援計畫不需送IRB/REC倫理審查,恐有包庇疑慮。
范雲指出,以運動科學支援選手表現的計畫已頗有成果,各方單位皆肯認運科計畫的價值,她也認為這是國家重點發展項目,肯定運動科學在競技運動發展上的重要角色,也尊重運科支援計畫的貢獻,但范雲也強調,這絕不代表相關計畫可以不受法規限制、不遵守學術與研究倫理。
范雲拿出計畫申請列表,指出運科支援計畫申請時即綁定受測對象,背後存有指定受試者的權力關係問題,過去是否有存在強迫受試的問題,因為沒有全面清查而尚未釐清。
范雲也提到,還有多案的受測對象涉及國高中、甚至國小選手等未成年人,皆屬人體研究法及倫理審查時特別重視的敏感對象,沒有要求送審,顯然有重大疏失。
范雲更提到,運科支援計畫的審查委員們,曾在2021年及2023年兩度於審查會議提出計畫應送審IRB/REC的提議,2023年審查會議決議甚至提到:為符合趨勢,申請計畫皆需送審一事,需請管理計畫主持人先行與體育署溝通,再慢慢推行。
范雲現場提出疑問,審查委員認為應計畫送審是符合學倫的提議,最終卻因要先跟體育署溝通而緩步推行,導致運科支援計畫一直不受監督,是否是體育署鄭世忠署長帶領的團隊有其他意見?
范雲總結提出三大疑點及訴求,第一,針對教育部體育署補助之運科支援計畫,既有綁定受試者、又有大量未成年參與,要求師大案專案小組應全面清查過往及現在執行運科計畫,是否存在強制受試問題。第二,針對運科支援計畫未來應如何符合法規範,要求教育部主動與衛福部研議,建立審查機制與流程。
第三,鑑於運科支援計畫存在指定受試者情形,可能使選手因存在權控關係,導致權益受損時不敢申訴,范雲要求教育部負起責任,偕同衛福部一同研議評估建立第三方公正之運動選手受試者保護中心,專責處理全台運動選手的受試保護事宜。
對於以上三點要求,教育部鄭英耀部長現場答應將會立即處理,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說明辦理進度。
(責任主編/陳 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