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討會呼籲加強死刑執行程序及相關修法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4-9-24 17:01 編輯 2024-09-24(週二)16:55 華天新聞/特派記者 陳首 10月22日(週二)上午9時至12時,將於立法院紅樓一樓101會議室舉行一場專題研討會,探討完善法律制度及嚴謹執行死刑的相關議題。 此活動由40個民間團體發起,並獲得藍綠兩黨立法委員支持,旨在解決台灣日益關注的冤案問題,以…
本帖最後由 Chenshou 於 2024-9-24 17:01 編輯
2024-09-24(週二)16:55
華天新聞/特派記者 陳首
10月22日(週二)上午9時至12時,將於立法院紅樓一樓101會議室舉行一場專題研討會,探討完善法律制度及嚴謹執行死刑的相關議題。
此活動由40個民間團體發起,並獲得藍綠兩黨立法委員支持,旨在解決台灣日益關注的冤案問題,以及受害人無法獲得正義的困境。
此次會議的核心目的是推動法律修正,確保每一位受害者能獲得應有的修復性正義及懲罰加害者的教化性正義。
討論內容將涵蓋如何在法律上確保死刑僅適用於最嚴重的犯罪,並在偵查、審判和執行過程中不會發生冤錯。
與會者認為,若嚴格規範,死刑不僅合憲,還能發揮其永久隔離罪犯的社會功能。
會議將特別探討死刑案件審查過程的完善,提議在未來由國民法官及專業法官共同參與審理,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過嚴謹的審查,無冤無誤的執行死刑。
此外,與會者還將討論有關廢除或修訂死刑的立法程序,強調任何修法必須經過立法院三讀嚴格審議,方能反映民意並保障憲法權利。
此次研討會也將回顧7月26日40個民間團體共同達成的「反對廢除死刑」結論。
與會者將逐一反駁廢死團體提出的主張,並針對刑法第271條之一提出具體修法建議,以符合《國際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所定義的「最嚴重犯罪」標準。
本次活動由全國公民財產保障協會、貫徹憲法治國協會、被害人權協會等五大民間團體主辦,並由各地的正義協會、人權協會等35個組織協辦。
會議宗旨在於強調建立刑法第271條之一的法律制度,讓政府各級機關共同致力於提升受害者權益,並以憲法第16條、15條及22條作為依據,呼籲受害人勇敢站出來捍衛自身權利。
會議強調,司法機關應重視受害人權益,避免在死刑議題上過度偏向加害者人權。台灣長期以來司法機關過於謹慎,導致在證據確鑿、罪犯坦承的案件中,法官仍不敢輕易判處死刑。
這種現象已逐漸引發民眾不滿,也使受害者的權益被忽視。
與會者強調,司法改革應以提升受害者權益為核心,並呼籲司法機關在偵查及審判中,遵循憲法精神,確保被害者與加害者權利平等,落實正義。
結論部分,會議提議增訂刑法第271條之一,明確規定殺害無辜、無自衛能力的弱勢群體,如兒童、青少年及婦女者,應處以死刑。
且在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一致同意的情況下,確保死刑定讞,以此還原被害人應得的公道正義。
2024-09-24(週二)16:55
華天新聞/特派記者 陳首
10月22日(週二)上午9時至12時,將於立法院紅樓一樓101會議室舉行一場專題研討會,探討完善法律制度及嚴謹執行死刑的相關議題。
此活動由40個民間團體發起,並獲得藍綠兩黨立法委員支持,旨在解決台灣日益關注的冤案問題,以及受害人無法獲得正義的困境。
此次會議的核心目的是推動法律修正,確保每一位受害者能獲得應有的修復性正義及懲罰加害者的教化性正義。
討論內容將涵蓋如何在法律上確保死刑僅適用於最嚴重的犯罪,並在偵查、審判和執行過程中不會發生冤錯。
與會者認為,若嚴格規範,死刑不僅合憲,還能發揮其永久隔離罪犯的社會功能。
會議將特別探討死刑案件審查過程的完善,提議在未來由國民法官及專業法官共同參與審理,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過嚴謹的審查,無冤無誤的執行死刑。
此外,與會者還將討論有關廢除或修訂死刑的立法程序,強調任何修法必須經過立法院三讀嚴格審議,方能反映民意並保障憲法權利。
此次研討會也將回顧7月26日40個民間團體共同達成的「反對廢除死刑」結論。
與會者將逐一反駁廢死團體提出的主張,並針對刑法第271條之一提出具體修法建議,以符合《國際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六條所定義的「最嚴重犯罪」標準。
本次活動由全國公民財產保障協會、貫徹憲法治國協會、被害人權協會等五大民間團體主辦,並由各地的正義協會、人權協會等35個組織協辦。
會議宗旨在於強調建立刑法第271條之一的法律制度,讓政府各級機關共同致力於提升受害者權益,並以憲法第16條、15條及22條作為依據,呼籲受害人勇敢站出來捍衛自身權利。
會議強調,司法機關應重視受害人權益,避免在死刑議題上過度偏向加害者人權。台灣長期以來司法機關過於謹慎,導致在證據確鑿、罪犯坦承的案件中,法官仍不敢輕易判處死刑。
這種現象已逐漸引發民眾不滿,也使受害者的權益被忽視。
與會者強調,司法改革應以提升受害者權益為核心,並呼籲司法機關在偵查及審判中,遵循憲法精神,確保被害者與加害者權利平等,落實正義。
結論部分,會議提議增訂刑法第271條之一,明確規定殺害無辜、無自衛能力的弱勢群體,如兒童、青少年及婦女者,應處以死刑。
且在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一致同意的情況下,確保死刑定讞,以此還原被害人應得的公道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