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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萬華酒吧案引發執法爭議 北市警主動究責:4員警言詞不當申誡、帶隊幹部記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萬華某酒吧搜索案件引發外界關注與性平團體質疑,(5)日發布新聞資料說明
發布:2026/10/06 12:06 作者:編輯中心 瀏覽:18 📈 人氣上升中: 677
htv華天新聞網
記者 邱水文、陳俊仁 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萬華某酒吧搜索案件引發外界關注與性平團體質疑,(5)日發布新聞資料說明,強調警方此次查察係依法辦理,並非針對特定族群或性傾向;但對於現場員警執法過程中出現言詞不當情形,警局已主動調查並從嚴處分,展現「不護短、主動究責」立場。
北市警表示,萬華分局今年迄今已接獲民眾檢舉該酒吧場所共13次,經員警蒐證調查後,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10月3日下午依法執行搜索。
警方指出,現場發現有人裸露未著衣物,以及使用過之保險套等情事,因此將現場51名裸露身體之客人帶回製作關係人筆錄,釐清相關事證後即讓其離去;全案則將鍾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針對外界質疑警方是否針對特定族群或特定性傾向執法,北市警澄清,本案搜索票聲請範圍僅限該單一地點,係依據檢舉與蒐證結果依法執行,並非針對特定社群查察。
警方並表示,萬華分局當日晚間共執行16處營業場所臨檢,均為原先已規劃之例行性定期擴大臨檢勤務,並未臨時增加範圍或鎖定特定族群。
不過,針對性平團體指控執法過程中有員警對在場民眾言詞不當,北市警表示,為嚴正警紀,已派員調閱並檢視現場執勤密錄器畫面,確認有4名員警於對話過程中確有言詞不當情形,已均予以申誡2次處分。
此外,當日現場帶隊執勤之偵查隊長,因未能即時制止員警不當言詞,亦遭記過處分;萬華分局長則因本案督導不周,除已於4日公開向受到影響之民眾及社會大眾說明外,也自行報請處分,並受申誡2次。
北市警強調,警察機關尊重多元族群與社會文化,後續將深切檢討員警現場執法流程,全面加強教育訓練,要求員警未來執勤時務必依法行政、尊重市民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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