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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吳宗憲批監察院「選擇性查調」:面對高官違失不該四字結案

立法院今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引發外界對監察院職能與獨立性的討論。
發布:2026/09/29 23:19 作者:編輯中心 瀏覽:14 即時人氣: 777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9-29(週二)23:14
記者 陳仁忠 報導
立法院今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引發外界對監察院職能與獨立性的討論。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監察院本應扮演監督權力、糾正違失的憲政角色,但近期處理相關檢舉案件的方式,卻讓人質疑究竟是在監督權力,還是在保護權力。
吳宗憲指出,他曾具名檢舉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其拒絕依法編列軍警消待遇與年金相關預算,並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涉及違法違憲與高階官員失職問題,因此要求監察院徹查。
然而,監察院在研究數月後,據稱完成一百多頁報告,最後卻僅以「不予立案」四字回覆,未說明具體法律依據,也未交代事實判斷理由。
吳宗憲批評,監察院面對民意與案件檢驗,最基本的行政說理責任都不願承擔。
即便監察院有權決定是否立案,也應清楚說明不立案的原因,而不是以簡短結論草率帶過,讓社會無從檢視其判斷標準。
他進一步質疑,在監委出現空窗期的情況下,監察院卻出現三套標準:面對檢舉行政院長的案件,以四字結案;面對一般人民陳情,則要求等待;但涉及追查台北市長蔣萬安相關案件時,卻能先行查調、快速處理。
吳宗憲認為,這樣的差別待遇,難免讓外界質疑監察院是否存在「選擇性查調」。
吳宗憲強調,監察院可以依法決定是否立案,也可以依法進行查調,但不能不說理,更不能因人設事、標準不一。
人民期待的不是一個沉默、閃躲、選擇性行動的監察院,而是一個敢於監督高官、承受壓力、說明真相的監察機關。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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