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網 ← 返回首頁
綜合報導

57個民間團體齊聲籲請強化被害人權益 主張死刑制度不應廢除、司法應回歸公道正義

htv華天新聞網 2025-02-04(週三)12:35 記者 邱水文 報導 台灣被害人權協會於1月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協會理事長劉承武以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身分,聯合全台57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召開會議與發表聲明,強調當前司法制度在被害人與被告之間存在明顯失衡,呼籲政府與司法機關正視被害人在憲法層級上的基本人權、訴訟地位與法律武器之平等…
發布:2026/02/04 04:38 作者:Chenshou 瀏覽:182 即時人氣: 18,034
htv華天新聞網
2025-02-04(週三)12:35
記者 邱水文 報導
台灣被害人權協會於1月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協會理事長劉承武以全國被害人權協會理事長身分,聯合全台57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召開會議與發表聲明,強調當前司法制度在被害人與被告之間存在明顯失衡,呼籲政府與司法機關正視被害人在憲法層級上的基本人權、訴訟地位與法律武器之平等待遇,並重申「死刑制度不可輕言廢除」,認為唯有建立真正公平的制度,方能實現長治久安的社會正義。
新聞稿中以近年多起重大刑案為例,指出部分加害人雖犯下重大暴力犯罪,卻因司法機關認定「仍具教化可能」而判處無期徒刑,引發社會對量刑標準與司法價值的高度關注。
協會認為,「可教化」不應成為避免判處死刑的主要依據,否則恐使被害人及其家屬在司法過程中再度承受不公平對待。
聲明亦提及律師高額酬金現象,質疑部分重大刑案辯護費用動輒上千萬元,導致司法體系內部出現人力流動與價值扭曲的疑慮。
協會指出,長期以來法律制度對被告權利之保障相對完備,然而對於被害人卻僅以「被害權益」概念處理,未在憲法或基本法層級上明確承認「被害人權」,形同制度性忽略。
台灣被害人權協會進一步表示,死刑在其觀點中具有最高犯罪成本的嚇阻功能,並認為現行制度仍應保留死刑作為極端重大犯罪的最終刑罰手段。
同時,協會亦援引日本等國持續執行死刑制度的法哲學觀點,主張刑罰應著重於行為本身的責任歸屬,而非僅以未來可能性作為衡量基準。
多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司法改革應回歸「被害人與被告平權」的核心原則,透過法律明文保障被害人在訴訟中的主體地位、發言權與程序參與權,才能真正落實人民對公道與正義的期待。
聲明最後強調,唯有法律制度持續完善並兼顧雙方權益,社會信任與長期穩定方能建立。
(責任主編/陳 首)
廣告
招募討論區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