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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兒提「地上權宅」助青年成家 建議北市都更分回宅以市價2至3折出售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9-10(週四)18:21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為降低青年家庭在台北市購屋成家的門檻,台北市議員林杏兒今(10)日在市議會市長總質詢中,向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青年地上權宅」政策構想。
她建議市府運用公辦都市更新分回住宅,採取「出售房屋使用權、不出售土地所有權」的方式,以約市價2至3折提供符合資格的年輕夫妻及育兒家庭承購,協助青年在台北安居、成家與生育。
發布:2026/09/11 23:09 作者:編輯中心 瀏覽:20 📈 人氣上升中: 8,142
林杏兒表示,台北市人口外流情況值得正視,許多年輕人雖然在台北工作,卻因房價長期居高不下,在結婚、生育後選擇移居鄰近縣市。
即使是雙薪家庭,面對台北市高昂的購屋總價,也往往只能望屋興嘆,「台北居,大不易」已成為青年留在首都發展的重要障礙。
她指出,桃園市政府為協助青年購屋,推出全台首創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以約市價5至6折、每坪20多萬元的價格,規劃總價約700萬元至1,000萬元的婚育青年專屬住宅,使年輕人有機會在三、四十歲時購得自己的房屋。
相較之下,台北市更應積極提出符合首都條件的青年住宅方案。
林杏兒因此向蔣萬安市長建議,北市府可盤點現有公辦都更分回房屋,建立青年地上權宅制度。據她說明,目前台北市共有17處、615戶都市更新分回住宅,市府可保留土地所有權,僅出售房屋及一定年限的地上使用權,以大幅降低購屋成本。
她估計,若採取此一模式,符合資格的年輕夫妻或育兒家庭,可能只需數百萬元、約市價2至3折的價格,就有機會在台北市購買約20至30坪的住宅,不必因無法負擔土地成本而被迫離開台北。
不過,林杏兒強調,地上權宅必須設置嚴謹的資格與轉售限制,避免政策住宅淪為炒作或投資工具。
她建議訂定排富條款,申請人若名下已有房屋,或家庭年收入超過一定標準,便不得承購,確保住宅資源優先提供真正有居住需求的青年與育兒家庭。
在房屋處分方面,她主張,地上權宅除依法繼承外,不得直接進入一般房屋市場自由轉售;承購人日後若不再居住或有意出售,只能由市府依專業鑑價機制收回,返還房屋剩餘價值,再由市府按照既定條件轉售給下一位符合資格的青年家庭,形成可以長期循環運用的政策住宅制度。
林杏兒說,地上權宅與現行社會住宅最大的不同,在於社會住宅租期屆滿後,住戶通常必須搬離;地上權宅則由民眾承購後長期居住,甚至可以居住終生,不必擔心租約到期後再次面臨搬遷及尋屋壓力。
她進一步指出,市府透過出售地上權宅,可以一次取得相當於未來數十年租金的收入;承購者則能用較低成本取得穩定居所。
未來房屋由市府鑑價收回後,還能再次以合理價格提供給下一個有需要的家庭,讓公共住宅資源持續流通,兼顧市府財務、青年安居及居住正義,創造市府與市民雙贏。
林杏兒最後建議,北市府應針對「青年地上權宅」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邀集都市發展局、財政局、地政局及民政局等相關單位,共同研議房源盤點、承購資格、地上權期限、定價方式、繼承規範、回售機制及財務可行性。
她期盼市府能儘速展開政策評估,將公辦都更分回住宅轉化為青年可負擔的安居資源,減輕婚育家庭居住壓力,讓更多年輕人買得起房、敢於成家生子,並願意長期留在台北市生活與發展。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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