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質疑監察院怠於調查 批行政監督失靈、國會調查權受限恐損民主制衡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8-06(週四)20:30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立法委員吳宗憲於監察委員提名人公聽會前,針對監察制度運作與行政監督機制提出強烈質疑。他表示,當政府遭質疑未誠實揭露資訊、監察院未積極啟動調查、國會調查權又受到限制時,人民究竟還能透過什麼制度追查真相,已成為民主政治的重要課題。 吳宗憲指出,去年曾向監察院檢舉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其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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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週四)20:30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立法委員吳宗憲於監察委員提名人公聽會前,針對監察制度運作與行政監督機制提出強烈質疑。他表示,當政府遭質疑未誠實揭露資訊、監察院未積極啟動調查、國會調查權又受到限制時,人民究竟還能透過什麼制度追查真相,已成為民主政治的重要課題。
吳宗憲指出,去年曾向監察院檢舉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其拒絕編列軍警消待遇及年金相關預算,並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涉嫌違法失職,因此請求監察院依法展開調查、提出彈劾並糾正行政院違失。
針對此案,吳宗憲再次正式函詢監察院,要求釐清四項重點,包括:不予立案調查的具體法律依據為何、人民陳情案件是否可以僅告知結論而無須說明理由、《監察院立案派查原則》明定公務員違法失職得啟動調查,本案為何不符合立案條件,以及外傳超過百頁的研究報告是否能公開,接受國會及社會檢驗。
吳宗憲表示,若研究報告無法公開接受檢視,外界勢必質疑其內容究竟是在研究法律,還是在研究如何避免啟動調查程序。
除了監察院案件外,吳宗憲也再次提及近期備受關注的中聯油脂食安事件。
他指出,衛福部長石崇良先前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中聯公司未參與食品下架標準的決策,也未在相關會議中發言;然而,依據會議紀錄顯示,中聯代表全程列席約125分鐘,而最終亦形成「污染比例達20%以上才下架」的結論,認為相關說法與會議紀錄存在落差。
吳宗憲批評,若政府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未能完整揭露事實,甚至讓官員在國會提供與紀錄不一致的說明,不僅影響人民對食品安全的信任,也將進一步削弱政府公信力。
他並將此議題延伸至國會監督制度,指出國會之所以需要調查權與聽證制度,就是為了釐清重大公共事件真相。
然而,他認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對國會調查權作出限制後,使行政官員面對國會調查時,法律責任與約束力受到影響,進一步削弱國會監督行政權的功能。
吳宗憲表示,監察院原本應扮演監督行政權、維護法治的角色,如今卻在涉及執政權案件時未積極啟動調查,甚至未充分說明理由,令人憂心監察制度是否已失去原有功能。
他呼籲監察院秉持憲法賦予的職責,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調查、公開說明,以維護政府公信力與人民對民主制度的信任。
(責任主編/陳 首)
(本文依據吳宗憲公開發言及主張整理報導,相關案件與法律爭議仍以主管機關、監察院及司法機關後續說明與認定為準。)
2026-08-06(週四)20:30
記者 胡永承 報導
立法委員吳宗憲於監察委員提名人公聽會前,針對監察制度運作與行政監督機制提出強烈質疑。他表示,當政府遭質疑未誠實揭露資訊、監察院未積極啟動調查、國會調查權又受到限制時,人民究竟還能透過什麼制度追查真相,已成為民主政治的重要課題。
吳宗憲指出,去年曾向監察院檢舉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其拒絕編列軍警消待遇及年金相關預算,並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涉嫌違法失職,因此請求監察院依法展開調查、提出彈劾並糾正行政院違失。

針對此案,吳宗憲再次正式函詢監察院,要求釐清四項重點,包括:不予立案調查的具體法律依據為何、人民陳情案件是否可以僅告知結論而無須說明理由、《監察院立案派查原則》明定公務員違法失職得啟動調查,本案為何不符合立案條件,以及外傳超過百頁的研究報告是否能公開,接受國會及社會檢驗。
吳宗憲表示,若研究報告無法公開接受檢視,外界勢必質疑其內容究竟是在研究法律,還是在研究如何避免啟動調查程序。
除了監察院案件外,吳宗憲也再次提及近期備受關注的中聯油脂食安事件。
他指出,衛福部長石崇良先前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中聯公司未參與食品下架標準的決策,也未在相關會議中發言;然而,依據會議紀錄顯示,中聯代表全程列席約125分鐘,而最終亦形成「污染比例達20%以上才下架」的結論,認為相關說法與會議紀錄存在落差。
吳宗憲批評,若政府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未能完整揭露事實,甚至讓官員在國會提供與紀錄不一致的說明,不僅影響人民對食品安全的信任,也將進一步削弱政府公信力。
他並將此議題延伸至國會監督制度,指出國會之所以需要調查權與聽證制度,就是為了釐清重大公共事件真相。
然而,他認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對國會調查權作出限制後,使行政官員面對國會調查時,法律責任與約束力受到影響,進一步削弱國會監督行政權的功能。
吳宗憲表示,監察院原本應扮演監督行政權、維護法治的角色,如今卻在涉及執政權案件時未積極啟動調查,甚至未充分說明理由,令人憂心監察制度是否已失去原有功能。

他呼籲監察院秉持憲法賦予的職責,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調查、公開說明,以維護政府公信力與人民對民主制度的信任。
(責任主編/陳 首)
(本文依據吳宗憲公開發言及主張整理報導,相關案件與法律爭議仍以主管機關、監察院及司法機關後續說明與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