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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倡修《大學法》 推動校園民主改革:別讓百年前學生自治問題延續至今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8-05(週三)23:02 記者 陳仁忠 報導 《大學法》修法議題持續受到關注,立法委員葛如鈞5日表示,大學不僅肩負培育人才、傳授知識的責任,更應是實踐民主、保障自由與培養公民精神的重要場域。 他呼籲教育部把握此次修法契機,全面檢討校長遴選、校務會議組成、教師評鑑及學生自治制度,打造更公開透明、更符合民主精神的校園治理機制,讓百…
發布:2026/08/05 15:05 作者:Chenshou 瀏覽:31 即時人氣: 7,880
htv華天新聞網
2026-08-05(週三)23:02
記者 陳仁忠 報導
《大學法》修法議題持續受到關注,立法委員葛如鈞5日表示,大學不僅肩負培育人才、傳授知識的責任,更應是實踐民主、保障自由與培養公民精神的重要場域。
他呼籲教育部把握此次修法契機,全面檢討校長遴選、校務會議組成、教師評鑑及學生自治制度,打造更公開透明、更符合民主精神的校園治理機制,讓百年前即被提出的學生自治理念,不再成為當代高教改革的未竟課題。
葛如鈞指出,目前不論公立或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都應讓教師與學生擁有合理且具實質影響力的代表席次,同時遴選程序與相關資訊也應公開透明。
校長肩負領導校務的重要責任,理應由全體師生共同參與監督,而非僅由少數人決定,才能提升校園治理的正當性與公信力。
針對校務會議制度,葛如鈞表示,部分大學雖然設有教師代表,但行政主管及學術主管往往占據多數席次,使原本應具監督功能的校務會議逐漸行政化,無法充分反映第一線教學與研究人員的聲音。
他主張應提高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參與比例,並將學生代表提升至至少八分之一,讓學生真正成為校務決策的重要參與者。
葛如鈞強調,大學是學生的學習場域,也是學生生活的重要共同體。
「學校的『學』就是學生,沒有學生,就沒有學校。」既然學生需承擔校務政策所帶來的各項影響,就應享有充分參與決策的權利。
他提到,早在民國初年,教育家胡適便倡議學生自治與民主參與,但歷經百餘年,學生仍持續爭取學生自治、校務參與及學生組織獨立,顯示相關制度改革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在教師評鑑方面,葛如鈞認為,目前高等教育過度強調論文發表、期刊排名及短期研究績效,導致許多投入教學、學生輔導、產學合作及社會服務的教師,在評鑑與升等制度中反而處於不利地位。
他主張教師評鑑應回歸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的本質,而非成為淘汰教師或行政控制的工具,並建立更多元的升等制度,尊重不同類型教師的專業發展。
葛如鈞也支持於《大學法》中增設學生會專章,明文規範各大學應協助成立由全校學生民主選舉產生的學生會,並保障其在人事、財務、組織及意見表達上的獨立性,使學生自治真正獲得制度保障。
對於相關修法建議,教育部長鄭英耀在答詢時表示認同,並給予正面回應,顯示教育部對於推動高等教育制度改革持開放態度,也為後續修法增添更多討論空間。
華天新聞觀點
大學自治是現代高等教育的重要核心,也是衡量一所大學是否具備民主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近年來,國內各大學在校長遴選、教師評鑑、學生自治及資訊公開等議題上,屢次引發社會討論,也反映現行制度仍存在改善空間。
葛如鈞此次提出的修法方向,聚焦於提升校園治理透明度、擴大師生參與決策權利,以及建立更合理的教師評鑑制度,與近年國際高等教育重視民主治理、資訊公開及學生參與的發展趨勢相符。
未來若相關制度能兼顧大學自治、學術自由與行政效率,將有助提升台灣高等教育競爭力,也能培養更多具民主素養與公共參與精神的新世代人才。
新聞重點整理
主張全面檢討《大學法》,推動校園民主改革。
校長遴選應增加教師、學生代表席次,提升程序透明度。
校務會議應提高第一線教師參與比例,學生代表至少占八分之一。
支持增設《大學法》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自治與組織獨立。
教師評鑑應由論文導向轉向多元專業發展,兼顧教學、輔導及社會服務。
教育部長鄭英耀公開表示認同相關修法方向,後續修法進程備受關注。
整體而言,此次《大學法》修法討論,不僅攸關大學治理制度,更涉及高等教育民主化、學生權益保障與教師專業發展,未來修法內容及朝野協商結果,將成為教育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責任主編/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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