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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配偶劉姓女子遭限期離境 法院駁回停止執行聲請

htv 華天新聞網 2025-03-22(週六)20:09 特派記者 陳 首 報導 台灣移民署以鼓吹武統為由,廢止陸籍配偶劉姓女子的依親居留許可,並限其於3月25日前離境。 劉女先後向內政部與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皆遭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其行為涉及戰爭宣傳,不符停止執行要件,並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抗告申請。 移民署:依法執行 限期離境不受影響 劉女以社群媒體…
發布:2025/03/22 12:12 作者:Chenshou 瀏覽:6,797 即時人氣: 56,797
htv 華天新聞網
2025-03-22(週六)20:09
特派記者 陳 首 報導
台灣移民署以鼓吹武統為由,廢止陸籍配偶劉姓女子的依親居留許可,並限其於3月25日前離境。
劉女先後向內政部與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皆遭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其行為涉及戰爭宣傳,不符停止執行要件,並指出目前尚未收到抗告申請。

移民署:依法執行 限期離境不受影響

劉女以社群媒體「亞亞在台灣」發表「遲遲不武統」等言論,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撤銷其居留許可,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
3月15日,移民署正式送達處分書,要求其10天內離境,否則將依法強制遣返。

儘管劉女在3月20日向內政部及訴願機關聲請停止執行,並於隔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同樣請求,法院認為其案件不符合「不可回復損害且無法以金錢彌補」的要件,因此駁回聲請,並強調即便後續提出訴願,亦不影響移民署執行公權力。

法律專家:抗告不影響離境處分

律師周宇修表示,法院依據過往見解,認定劉女的居留許可廢止後,其不在台期間的損害可透過金錢補償,因此不符合暫緩執行的條件。
即便劉女提出抗告,或後續訴願程序仍在審查中,均不影響限期離境的效力。

律師黃盈舜則指出,劉女目前僅能向最高行政法院抗告,若獲發回更裁,則訴訟未定讞,但仍須按期離境;若抗告遭駁回確定,離境後仍可委託律師提起撤銷處分之訴,若勝訴仍有機會回台。

移民署:期限內未離境將強制執行

熟悉移民業務人士表示,劉女的法律行動不影響移民單位執行權限,若她未在3月25日自願離境,移民署將依法強制執行,並當場送達強制出境處分書。
過去類似案件中,移民署曾遇當事人抵抗或試圖規避,但執法人員均依法律規定強制執行。

至於劉女將從哪座機場離境,移民署表示將依內部安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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